小编絮语:
有这样一个人,他高大魁梧,有宽宽的肩膀、厚实的胸膛。有时,像朋友一样,与我们心有灵犀,近在咫尺;有时又像陌生人一样,彼此生疏,远在天涯。不管他以如何的姿态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请在今天,悄悄地附在他耳畔道一声:“辛苦了,爸爸。”本期精心制作了2016父亲写作素材专题,走进文字,感受父爱!
记忆中,父亲的一双手老是在我的面前挥动……
我想起人生路上的三次远足,都是父亲去送我的。他站在路上,远远地向我挥动着手,伫立在路边的人影由大而小,一直到我看不见……
第一次送别是我小学毕业,我考上了一所郊区的住宿中学,那是六十年代初。那天去学校报到时,送我去的是父亲。那时父亲还年轻,鼓鼓囊囊的铺盖卷提在他的手中并不显得沉重。中学很远,坐了两路电车,又换上了到郊区的公共汽车。从窗外掠过很多陌生的风景,可我根本没有心思欣赏。我才十四岁,从来没有离开过家,没有离开过父母,想到即将一个人在学校里过寄宿生活,不禁有些害怕,有些紧张。一路上,父亲很少说话,只是面带微笑默默地看着我。当公共汽车在郊区的公路上疾驰时,父亲望着窗外绿色的田野,表情变得很开朗。我感觉到离家越来越远,便忐忑不安地问:“我们是不是快要到
了?”父亲没有直接回答我,指着窗外翠绿的稻田和在风中飘动的林荫,答非所问地说:“你看,这里的绿颜色多好。”他看了我一眼,大概发现了我的惶惑和不安,便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肩胛,又说:“你闻闻这风中的味道,和城市里的味道不一样,乡下有草和树叶的气味,城里没有。这味道会使人健康的。我小时候,就是在乡下长大的。离开父母去学生意的时候,只有十二岁,比你还小两岁。”父亲说话时,抚摸着我的肩胛的手始终没有移开,“离开家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季节,比现在晚一些,树上开始落黄叶了。那年冬天来得特别早,我离家才没有几天,突然就发冷了,冷得冰天雪地,田里的庄稼全冻死了。我没有棉袄,只有两件单衣裤,冷得瑟瑟发抖,差点没冻死。”父亲用很轻松的语气,谈着他少年时代的往事,所有的艰辛和严峻,都融化在他温和的微笑中。在我的印象中,父亲并不是一个深沉的人,但谈起遥远往事的时候,尽管他微笑着,我却感到了他的深沉。那天到学校后,父亲陪我报到,又陪我找到自己的寝室,帮我铺好了床铺。接下来,就是我送父亲了,我要把他送到校门口。在校门口,父亲拍拍我肩膀,又摸摸我
头,然后笑着说:“以后,一
切都要靠你自己了。开始不习惯,不要紧,慢慢就会习惯的。”说完,他就大步走出了校门。我站在校门里,目送着父亲的背影。校门外是一条大路,父亲慢慢地向前走着,并不回头。我想,父亲一定会回过头来看看我的。果然,走出十几米远时,父亲回过头来,见我还站着不动,父亲就转过身,使劲向我挥手,叫我回去。我只觉得自己的视线模糊起来……在我少年的心中,我还是第一次感到自己对父亲是如此依恋。
父亲第二次送我,是“文化革命”中了。那次,是出远门,我要去农村“插队落户”。当时,父亲是“有问题”的人,不能随便走动,他只能送我到离家不远的车站。那天,是我自己提着行李,父亲默默地走在我身边。快分手时,他才呐呐地说:“你自己当心了。有空常写信回家。”我上了车,父亲站在车站上看着我。他的脸上没有露出别离的伤感,而是带着他常有的那种温和的微笑,只是有一点勉强。我知道,父亲心里并不好受,他是怕我难过,所以尽量不流露出伤感的情绪。车开动了,父亲一边随着车的方向往前走,一边向我挥着手。这时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泪光……
父亲第三次送我,是我考上大学去报到那一天。这已经是1978年春天。父亲早已退休,快七十岁了。那天,父亲执意要送我去学校,我坚决不要他送。父亲拗不过我,便让步说:“那好,我送你到弄堂口。”这次父亲送我的路程比前两次短得多,但还没有走出弄堂,我发现他的脚步慢下来。回头一看,我有些吃惊,帮我提着一个小包的父亲竟已是泪流满面。以前送我,他都没有这样动感情,和前几次相比,这次离家我的前景应该是最光明的一次,父亲为什么这样伤感?我有些奇怪,便连忙问:“我是去上大学,是好事情啊,你干嘛这样难过呢?”父亲一边擦眼泪,一边回答:“我知道,我知道。可是,我想为什么总是我送你离开家呢?我想我还能送你几次呢?”说着,泪水又从他的眼眶里涌了出来。这时,我突然发现,父亲花白的头发比前几年稀疏得多,他的额头也有了我先前未留意过的皱纹。父亲是有点老了。唉,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儿女的长大,总是以父母青春的流逝乃至衰老为代价的,这过程,总是在人们不知不觉中悄悄地进行,没有人能够阻挡这样的过程。
父亲中年时代身体很不好,严重的肺结核几乎夺去了他的生命。曾有算命先生为他算命,说他五十七是“骑马过竹桥”,凶多吉少,如果能过这一关,就能长寿。五十七岁时,父亲果真大病一场,但他总算摇摇晃晃地走过了命运的竹桥。过六十岁后,父亲的身体便越来越好,看上去比他实际年龄要年轻十几二十岁,曾经有人误认为我们父子是兄弟。八十岁之前,他看上去就像六十多岁的人,说话,走路,都没有老态。几年前,父亲常常一个人突然地就走到我家来,只要楼梯上响起他缓慢而沉稳的脚步声,我就知道是他来了,门还没开,门外就已经漾起他含笑的喊声……四年前,父亲摔断了胫股骨,在医院动了手术,换了一个金属的人工关节。此后,他便一直被病痛折磨着,一下子老了许多,再也没有恢复以前那种生机勃勃的精神状态。他的手上多了一根拐杖,走路比以前慢得多,出门成了一件困难的事情。不过,只要遇到精神好的时候,他还会柱着拐杖来我家。
去年春天,我们全家陪着我的父母去杭州,在西湖边上住了几天。每天傍晚,我们一起湖畔散步,父亲的拐杖在白堤和苏堤上留下了轻轻的回声。走得累了,我们便在湖畔的长椅上休息,父亲看着孙子不知疲倦地在他身边蹦跳,微笑着自言自语:“唉,年轻一点多好……”
父亲逝世前的两个月,病魔一直折磨着他,但这并不是什么不治之症,只是一种叫“带状疱疹”的奇怪的病,父亲天天被剧烈的疼痛折磨得寝食不安。因为看父亲走着去医院检查身体实在太累,我为父亲送去一辆轮椅,那晚在他身边坐了很久,他有些感冒,舌苔红肿,说话很吃力,很少开口,只是微笑着听我们说话。临走时,父亲用一种幽远怅惘的目光看着我,几乎是乞求似的对我说:“你要走?再坐一会儿吧。”离开他时,我心里很难过,我想以后一定要多来看望父亲,多和他说说话。我决没有想到再也不会有什么“以后”了,这天晚上竟是我们父子间的永别。两天后,他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现在,每当我一人静下心来,面前总会出现父亲的形象。他像往常一样,对着我微笑。他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向我挥手,就像许多年前他送我时,在路上回过头来向我挥手一样,就像前几年在书店里站在人群外面向我挥手一样……有时候我想,短促的人生,其实
就像匆忙的挥手一样,挥手之间,一切都已经过去,已经成为过眼烟云。然而父亲对我挥手的形象,我却无法忘记。我觉得这是一种父爱的象征,父亲将他的爱,将他的期望,还有他的遗憾和痛苦,都流露渲泄在这轻轻一挥手之间了。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彩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乎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彷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父亲经常说要我念好书,最好将来到外面当个教员……冬天太冷,同学们手上脚上长了冻疮,有的家里较富裕的女生便带着脚炉来上课。大部分同学没有脚炉,一下课便踢毽子取暖。毽子越做越讲究,黑鸡毛、白鸡毛、红鸡毛、芦花鸡毛等各种颜色的毽子满院子飞。后来父亲居然在和桥镇上给我买回来一个皮球,我快活极了,同学们也非常羡慕。夜晚睡觉,我将皮球放在自己的枕头边。但后来皮球瘪了下去,必须到和桥镇上才能打气,我天天盼着父亲上和桥去。一天,父亲上和桥去了,但他忘了带皮球,我发觉后拿着瘪皮球追上去,一直追到楝树港,追过了渡船,向南遥望,完全不见父亲的背影,到和桥有10里路,我不敢再追了,哭着回家。
我从来不缺课,不逃学。读初小的时候,遇上大雨大雪天,路滑难走,父亲便背着我上学,我背着书包伏在他背上,双手撑起一把结结实实的大黄油布雨伞。他扎紧裤脚,穿一双深筒钉鞋,将棉袍的下半截撩起扎在腰里,腰里那条极长的粉绿色丝绸汗巾可以围腰两三圈,这还是母亲出嫁时的陪嫁呢。
初小毕业要上高小,就必须到和桥去念县立鹅山小学。和桥是宜兴的一个大镇,鹅山小学就在镇头,是当年全县最有名气的县立完全小学,设备齐全,教师阵容强,方圆30里之内的学生都争着来上鹅山。因此要上鹅山高小不容易,须通过入学的竞争考试。我考取了。要住在鹅山当寄宿生,要缴饭费、宿费、学杂费,书本费也贵了。于是家里粜稻,卖猪,每学期开学要凑一笔不小的钱。钱,很紧,但家里愿意将钱都花在我身上。我拿着凑来的钱去缴学费,感到十分心酸。父亲送我到校,替我铺好床被,他回家时,我偷偷哭了。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心酸的哭。
第一学期结束,根据总分,我名列全班第一。我高兴极了,主要是可以给父亲和母亲一个天大的喜讯了。我拿着级任老师孙德如签名盖章,又加盖了县立鹅山小学校章的成绩单回家,路走得比平常快,路上还又取出成绩单来重看一遍那紧要的栏目:全班60人,名列第一。这对父亲确是意外的喜讯,他接着问:“那朱自道呢”父亲很注意入学时全县会考第一名朱自道,他知道我同朱自道同班。我得意地、迅速地回答:“第10名。”正好缪祖尧老师也在我们家,也乐开了:“火广北父亲的名,茅草窝里要出笋了”
我唯一的法宝就是考试,从未落过榜,我又要去投考无锡师范了。
为了节省路费,父亲又向姑爹借了他家的小小渔船,同姑爹两人摇船送我到无锡。时值暑天,为避免炎热,夜晚便开船,父亲和姑爹轮换摇橹,让我在小舱里睡觉。但我也睡不好,因确确实实已意识到考不取的严重性,自然更未能领略到满天星斗、小河里孤舟缓缓夜行的诗画意境。只是我们的船不敢停到无锡师范附近,怕被别的考生及家长们见了嘲笑。
老天不负苦心人,他的儿子考取了。送我去入学的时候,依旧是那只小船,依旧是姑爹和父亲轮换摇船,不过父亲不摇橹的时候,便抓紧时间为我缝补棉被,因我那长期卧床的母亲未能给我备齐行装。我从舱里往外看,父亲那弯腰低头缝补的背影挡住了我的视线。后来我读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时,这个船舱里的背影便也就分外明显,永难磨灭了不仅是背影时时在我眼前显现,鲁迅笔底的乌篷船对我也永远是那么亲切,虽然姑爹小船上盖的只是破旧的篷,远比不上绍兴的乌篷船精致,但姑爹的小小渔船仍然是那么亲切,那么难忘……我什么时候能够用自己手中的笔,把那只载着父爱的小船画出来就好了。庆贺我考进了颇有名声的无锡师范,父亲在临离无锡回家时,给我买了瓶汽水喝,我以为汽水必定是甜甜的凉水,但喝到口,麻辣麻辣的,太难喝了。店伙计笑了:“以后变了城里人,便爱喝了”然而我至今不爱喝汽水。
师范毕业生当个高小的教员,这是父亲对我的最高期望。但师范生等于稀饭生,同学们都这样自我嘲讽。我终于转入了极难考进的浙江大学代办的工业学校电机科,工业救国是大道,至少毕业后职业是有保障的。幸乎不幸乎由于一些偶然的客观原因,我接触到了杭州艺专,疯狂地爱上了美术。正值那感情似野马的年龄,为了爱,不听父亲的劝告,不考虑今后的出路,毅然转入了杭州艺专。从此沉浮于茫无边际的艺术苦海,去挣扎吧,去喝一口一口失业和穷困的苦水吧我不怕,只是不愿父亲和母亲看着儿子落魄潦倒。
——醒来,枕边一片湿。
我在城里工作后,父亲便没有来过,他从学校退休在家,一直照管着我的小女儿。从来我的作品没有给他寄过,姨前年来,问我是不是写过一个中篇,说父亲听别人说过,曾去县上几个书店、邮局跑了半天去买,但没有买到。我听了很伤感,以后写了东西,就寄他一份,他每每又寄还给我,上边用笔批了密密麻麻的字。给我的信上说,他很想来一趟,因为小女儿已经满地跑了,害怕离我们太久,将来会生疏的。但是,一年过去了,他却未来,只是每一月寄一张小女儿的照片,叮咛好好写作,说:“你正是干事的时候,就努力干吧,农民扬场趁风也要多扬几锨呢!但听说你喝酒厉害,这毛病要不得,我知道这全是我没给你树个好样子,我现在也不喝酒了。”接到信,我十分羞愧,便发誓再也不去喝酒,回信让他和小女儿一定来城里住,好好孝顺他老人家一些日子。
但是,没过多久,我惹出一些事来,我的作品在报刊上引起了争论。争论本是正常的事,复杂的社会上却有了不正常的看法,随即发展到作品之外的一些闹哄哄的什么风声雨声都有。我很苦恼,也更胆怯,像乡下人担了鸡蛋进城,人窝里前防后挡,唯恐被撞翻了担子。茫然中,便觉得不该让父亲来,但是,还未等我再回信,在一个雨天他却抱着孩子搭车来了。
老人显得很瘦,那双曾患过白内障的眼睛,越发比先前滞呆。一见面,我有点慌恐,他看了看我,就放下小女儿,指着我让叫爸爸。小女儿斜头看我,怯怯地刚走到我面前,突然转身又扑到父亲的怀里,父亲就笑了,说:“你瞧瞧,她真生疏了,我能不来吗?”
父亲住下了,我们睡在西边房子,他睡在东边房子。小女儿慢慢和我们亲热起来,但夜里却还是要父亲搂着去睡。我叮咛爱人,把什么也不要告诉父亲,一下班回来, 就笑着和他说话,他也很高兴,总是说着小女儿的可爱,逗着小女儿做好多本事给我们看。一到晚上,家里来人很多,都来谈社会上的风言风语,谈报刊上连续发表批评我的文章,我就关了西边门,让他们小声点,父亲一进来,我们就住了口。可我心里毕竟是乱的,虽然总笑着脸和父亲说话,小女儿有些吵闹了,就忍不住斥责,又常常动手去打屁股。这时候,父亲就过来抱了孩子,说孩子太嫩,怎么能打,越打越会生分,哄着到东边房子去了。我独自坐一会儿,觉得自己不对,又不想给父亲解释,便过去看他们。一推门,父亲在那里悄悄流泪,赶忙装着眼花了,揉了揉,和我说话,我心里愈发难受了。
从此,我下班回来,父亲就让我和小女儿多玩一玩,说再过一些日子,他和孩子就该回去了。但是,夜里来的人很多,人一来,他就又抱了孩子到东边房子去了。这个星期天,一早起来,父亲就写了一个条子贴在门上:“今日人不在家”, 要一家人到郊外的田野里去逛逛。到了田野,他拉着小女儿跑,让叫我们爸爸,妈妈。后来,他说去给孩子买些糖果,就到远远的商店去了。好长的时候,他回来 了,腰里鼓囊囊的,先掏出一包糖来,给了小女儿一把,剩下的交给我爱人,让她们到一边去玩。又让我坐下,在怀里掏着,是一瓶酒,还有一包酱羊肉。我很纳闷:父亲早已不喝酒了,又反对我喝酒,现在却怎么买了酒来?他使劲用牙启开了瓶盖,说:“平儿,我们喝些酒吧,我有话要给你说呢。你一直在瞒着我,但我什么都知道了。我原本是不这么快来的,可我听人说你犯了错误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怕你没有经过事,才来看看你。报纸上的文章,我前天在街上的报栏里看到了,我觉得那没有多大的事。你太顺利了,不来几次挫折,你不会有大出息呢!当然,没事咱不寻事,出了事但不要怕事,别人怎么说,你心里要有个主见。人生是三节四节过的,哪能一直走平路?搞你们这行事,你才踏上步,你要安心当一生的事儿干了,就不要被一时的得所迷惑,也不要被一时的失所迷惘。这就是我给你说的,今日喝喝酒,把那些烦闷都解了去吧。来,你喝喝,我也要喝的。”
他先喝了一口,立即脸色彤红,皮肉抽搐着,终于咽下了,嘴便张开往外哈着气。那不能喝酒却硬要喝的表情,使我手颤着接不住他递过来的酒瓶,眼泪唰唰地流下来了。
喝了半瓶酒,然后一家人在田野里尽情地玩着,一直到天黑才回去。父亲又住了几天,他带着小女儿便回乡下去了。但那半瓶酒,我再没有喝,放在书桌上,常常看着它,从此再没有了什么烦闷,也没有从此沉沦下去。
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很英俊:轮廓深刻,浓眉大眼,有一种坚韧的气质。
我一直很害怕我的父亲。他很严肃,不苟言笑。不常发火,是时常将忍耐郁结在心里,喜怒不行于色。在我的印象中,我的父亲从未称赞过我。
随着长大,妈妈的教训对我越来越不管用。家庭教育往往落在爸爸身上。只要他说“我要和你谈谈”,我就会倦怠缩避,脸色发白。父亲翻来覆去的无非就是那几句,就像坏掉的唱片,跳不过去。我简直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父亲坐在我的小床上训导着我,讲一些要好好学习的大道理,叛逆少女眼巴巴地看着地面,心里想怎么还不快点结束。情景甚为奇特。
在18岁之前,我和父亲没有交流。日常的对话,都只是事物性对白。直到我考上大学的那个夏天。
我在高中的成绩烂透了,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高考考了全校第一名。整个夏天,家里都在大宴宾客。一个晚上,爸爸喝醉了,他对我说了又说:“我们这些老乡的孩子里就是你最有出息。”生平第一次,那种自豪感席卷了我,我坐在那里,觉得身体升腾得很高很高。我猛然觉得,其实这么多年以来,我是多么重视爸爸对我的评价,我是多么介意他对我的漠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突然变得不叛逆了。我知道我这就是长大了。
那时候,父亲患了癌症,而我又不得不赶时间修改一部剧本。我将一张小小的桌子从阳台搬到了父亲床边,目光稍一转移,就能看到父亲仰躺着的苍白的脸。而父亲微微一睁眼,就能看到我和他对面养了十几条美丽金鱼的大鱼缸。这是父亲不能起床后我为他买的。十月的阳光照耀着我,照耀着父亲。他已知自己将不久于世。然而只要我在身旁,他脸上必呈现着对生死的镇定和对儿子的信赖。
一天下午,一点多,我突觉心慌极了,放下笔说:“爸,我得陪您躺一会儿。”尽管旁边备有我躺的钢丝床,我却紧挨着父亲躺了下去。并且,本能地握住了父亲的一只手。五六分钟后,我几乎睡着了,而父亲悄然而逝……
如今想来,当年那五六分钟,乃是我一生体会到的最大的温馨。感谢上苍,它启示我那么亲密地与老父亲躺在一起,并且握着父亲的手。我一再地回忆,不记得此前也曾和父亲那么亲密地躺在一起过,更不记得此前曾在五六分钟内轻轻握着父亲的手不放过。
真的感谢上苍,它使我们父子的诀别成了我内心里刻骨铭心的温馨。
(选自《高中生》)
蒙骜,齐国人,战国后期秦国名将,秦昭王时自齐入秦。秦庄襄王元年,蒙骜为秦将,率师伐韩,夺取中原要地成皋、荥阳,置三川郡。三年,攻赵榆次、新城,狼孟等地,取三十七城;又攻占赵重镇晋阳,合置太原郡。秦王政三年,领兵攻韩,取十三城。蒙骜率军东向攻魏,屡败魏兵,后被魏公子信陵君率联军击败。五年,秦闻魏公子死,使蒙骜攻魏,取二十城,置东郡,使秦国土与齐相接,对韩、魏形成三面包围之势。屡立战功,官至上卿。
蒙武,秦国名将。公元前224年为裨将军和王翦带兵六十万进攻楚国,击破楚军主力于蕲,楚国大将项燕于此役战死,公元前223年又和王翦带兵击楚,再次击破楚军,虏末代楚王负刍,灭楚。相对而言,名声较小,史料记载不多。
蒙恬早年学法律,曾为狱官,典掌文学。秦王政二十六年,因家世得为军将,大破齐国,拜为内史。秦灭六国,匈奴仍为北方诸郡的严重威胁。秦始皇命蒙恬将三十万众,北击匈奴,收复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地区),因河为塞,临河筑四十四县城,迁谪戍居住。又监修长城、直道。秦长城西起临洮,东迄辽东,逶迤万余里,直道自九原抵云阳,全长一千八百里。蒙恬驻兵上郡十余年,威振匈奴、弟蒙毅也位至上卿,常居宫中参与谋议。将相大臣中,蒙氏兄弟与始皇最为亲近;秦始皇三十四年,始皇长子扶苏因谏说坑儒一事,被贬至上郡,监蒙恬军。秦始皇三十七年巡游会稽,北还至沙丘病死。当时蒙毅受命祈祷山川未返。中车府令赵高与丞相李斯、公子胡亥密谋篡改诏书,立胡亥为太子,遣使者赐公子扶苏、蒙恬死,结果扶苏。蒙恬疑诏书有诈,不肯就范,被囚禁于阳周,蒙毅也被囚禁于代。秦二世胡亥即帝位后,听信赵高谗言,处死蒙毅,迫使蒙恬服毒。
班彪,字叔皮,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出生于官宦世家,从小好古敏求,与其兄班嗣游学不辍,才名渐显。西汉末年,为避战乱至天水,依附于隗嚣。不久,,刘秀在翼州称帝。班彪欲劝说隗嚣归依汉室,作《王命论》感化之,结果未能如愿。后至河西(今河西走廊一带),为大将军窦融从事,劝窦融支持光武帝。东汉初,举茂才,任徐县令,因病免官。班彪学博才高,专力从事于史学著述。司马迁之《史记》所记史实止于汉武帝太初年间,班彪收集前史遗事,写成《后传》60余篇,斟酌前史,纠正得失,为后世所重。其子班固修成《汉书》,史料多依班彪,为其修史工作之续。
班固,字孟坚,东汉史学家、文学家。幼年聪颖,能文善赋。初在洛阳太学读书。建武三十年,其父班彪卒,返乡居忧,开始整理班彪的《史记后传》,决意在《后传》的基础上撰写《汉书》。明帝永平五年,被人告发私改国史,下狱,弟班超力辩得免。明帝赏识班固的才能,召为兰台令史,后转迁为郎。奉诏完成其父所著书,历20余年,基本修成《汉书》,详尽记载了西汉一代的史事。章帝时,多次被召入宫侍读,并随驾出巡。建初四年,章帝效法西汉宣帝石渠阁故事,在白虎观召集名儒讨论五经异同,并亲自裁决。班固以史官兼任记录,奉命把讨论结果整理成《白虎通义》。和帝永元元年,大将军窦宪远征匈奴,以班固为中护军,参预谋议。此后几年,班固都在窦宪幕中,二人关系亲密。后窦宪在政争中失败,班固因受牵连被捕,死于狱中。班固擅长作赋,撰有《两都赋》、《幽通赋》。
班超,幼时家贫,为官府抄书以养家。日久劳苦,投笔叹曰:“大丈夫无他志略,应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遂投笔从戎。明帝永平十六年,窦固北伐匈奴,班超与匈奴战于蒲类海(今新疆巴里坤湖)有功,被授命率吏士三十六人出使西域各国,逐一招抚鄯善(本名楼兰,在今新疆若羌附近)、于阗(今新疆和田)、疏勒(今新疆喀什)等国。至和帝永元三年,西域五十余国均服汉朝,西域遂定。班超因功被任为西域都护,驻龟兹(今新疆库车)。永元七年被封为定远侯。永元十四年因老病请归,始返洛阳。被拜为射声校尉。
孙坚,字文台,东汉末著名将领,孙权之父,吴郡富春(今浙江富阳)人。少为吴郡司马,。中平元年,,孙坚率千余人,,任佐军司马。汝、颍黄巾军退守宛城(今河南南阳),汉军合围,孙坚率众先登,城被攻破。后升议郎、长沙太守,,积军功封乌程侯。董卓专权,孙坚兼并荆州刺史和南阳太守两支势力。与袁术合军。术推荐孙坚行破虏将军,领豫州刺史屯于鲁阳(今河南鲁山)。坚率军讨伐董卓,善于用人,多次取胜,为卓所惧。董卓欲与孙坚和亲,并许任孙坚子弟为刺史、牧守等,孙坚拒绝。初平元年,董卓胁迫汉献帝仓卒徙都长安,并焚烧洛阳。次年,孙坚于洛阳城外战败董卓,攻克洛阳,击走吕布,得汉帝所遗传国玺。当年奉袁术命,率军征荆州刘表,为表部将黄祖兵士所杀。
孙策,字伯符,东汉末军阀,三国时期吴国的奠基者,孙权之兄少居江淮间,结交士大夫,颇有声誉。父孙坚死,兴平元年,至寿春从袁术,不得志。二年,乃托辞率其父所遗千余兵南渡江,进攻扬州刺史刘繇、会稽太守王朗诸部。孙策善于用人,军纪严明,沿途无犯,得到周瑜及其他豪族支持,所向皆破。先后攻占吴(今江苏苏州)、会稽(今浙江绍兴)等郡。建安二年,袁术称帝,策与之决裂并接受汉朝参与讨伐袁术的诏令,以明汉将军、领会稽太守。三年,拜讨逆将军,封吴侯。四年,袁术死。孙策率军攻庐江太守刘勋,得袁术、刘勋残部两万余人,领庐江郡(今安徽庐江西南),得豫章郡(今江西南昌),统一江南,为孙氏割据江东奠定了基础。此时北方袁绍势力正强,曹操通过子女联姻,辟除和察举策诸弟,对他极力拉拢。正当孙策欲度江北进,继续扩大势力时,被仇家刺死,临终前嘱孙权继承其业。
孙权,字仲谋,父孙坚,兄,孙策经
征战,据有江东六郡,200年孙策死,孙权袭职,208年,于赤壁打败曹操,形成三国鼎立之势,222年,孙权称帝于武昌,在位30年,后迁都建业(今江苏南京)。孙权制国有术,致使曹操也不无感慨“生子当如孙仲谋”,死于252年,时年71岁,谥大皇帝,庙号太祖。
苏洵,字明允,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北宋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与其子苏轼、苏辙并称“三苏”。作品以政论文成就最高,代表作有《衡论》、《辨奸论》、《管仲论》、《权书》等。,尽管不免有迂阔偏颇之论,但不少观点切中时弊。作品论点鲜明,论据有力,论辩性强,富有说服力;文字简约,不事雕琢,笔力雄劲,善作譬喻。作诗不多,擅长五言古诗,质朴苍劲,但比起其散文来要逊色得多。著有《嘉佑集》15卷。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嘉祐年间进士,任凤翔府签判,主张改革弊政。神宗时反对变法,但在密州、徐州任上抗洪灭蝗,赈贫救孤、颇多政绩。后以“谤讪朝廷”贬黄州。哲宗时任翰林学士,出知杭、颍、扬、定四州。徽宗初遇赦召还。苏轼一生坎坷,然而豁达开朗。诗词和散文都代表了北宋文学最高成就。诗作大都抒写仕途坎坷的感慨,也反映民生疾苦、揭露现实黑暗;风格豪迈清新,尤其长于比喻,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作题材广泛,记游、怀古、赠答、送别、说理无不入词,对严格的音律束缚也有所突破,促进了词的发展。开豪放词派的先河,与辛弃疾并称“苏辛”。
苏辙,字子由,自号颍滨遗老,嘉佑二年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佑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再谪雷州,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后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作品以策论见长,工诗,能词,著有《栾城集》五十卷、《栾城后集》二十四卷、《栾城三集》十卷、《栾城应诏集》十二卷。
曹操(155—220)即魏武帝,字孟德,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市)人,世称“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军事家、诗人,一生纵横南北,为结束当时的混乱局面立下汗马功劳,。
曹操初举孝廉,任洛阳北部尉,迁顿丘令。,逐步扩充军事力量。初平三年,为衮州牧,分化、诱降青州黄巾军,编为“青州兵”。建安元年,迎献帝都许(今河南许昌),“挟天子以令诸侯”,先后削平吕布等势力比较强大的割据势力;尤其官渡之战大破河北割据势力袁绍之后,逐渐统一了中国北方。建安十三年,进位丞相,率军南下,被孙、刘联军大败于赤壁。后封魏王,曹丕称帝之后追尊为武帝。
曹操精通兵法,著有《孙子略解》、《兵书接要》等兵法著作。同时,善长文学,《蒿里行》、《观沧海》等篇,,反映人民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清峻整洁,略逊于诗歌。著有《魏武帝集》。
曹丕,字子恒,卞氏所生长子,为人笃厚恭谨,富有文学才华,为建安文坛领袖人物。建安二十五年即位,即魏文帝。代表作《燕歌行》是现存最早而且艺术上很完整的七言诗。著有《魏文帝集》。
曹植,字子建,卞氏所生三子,三国时魏诗人。曹植自幼颖慧,年10岁余,便诵读诗、文、辞赋数十万言,出言为论,下笔成章,但嗜酒放纵。,曾被迁封多次,最后封地陈郡,卒谥思,后人称为“陈王”或“陈思王”。曹植的主要成就是诗歌创作,是建安文学的集大成者,尤其五言诗创作成就最大。今存曹植比较完整的诗歌有80余首。,今人赵幼文有《曹植集校注》。
父亲的游戏
钱永广
我家对门的那对父女很奇怪,总是喜欢蒙着眼睛做游戏。
一个周末,我去他家串门,还未进屋,就听见屋内传来男人兴奋的声音:“我在这里,在这里,快来抓我啊!”
这父女俩又在做盲人摸人的游戏了。
我问孩子爸爸:“做这种游戏,万一你女儿被茶几磕到怎么办?”
男人说:“第一次磕到,第二次她就小心了,她不会总是被磕到的。”
再后来,我发现这父女俩开始在楼梯上做起了游戏。
有一次,眼看女孩就要撞在楼梯的栏杆上了,我冲过去扯开她眼睛上的布说:“在楼梯上玩这种游戏太危险了!”“没关系,这楼梯我已经很熟悉了,即使蒙着眼睛,也能知道爸爸在哪,很快就能抓着他了。”女孩自信地说,“再说,爸爸还用眼睛看着我呢。”
说完,女孩又将眼睛蒙好,继续和父亲做游戏。走在前面的男人朝我招招手,示意我过来。
“她现在已经训练得很好了,即使闭上眼睛,也能知道楼梯在哪里拐弯。”男人对我说。“她的眼睛不是好好的吗?为什么你要和她做这种无聊的游戏呢?”“她患了一种色素变性的疾病,医生说要不了几年她的世界就会一片黑暗。”男人说,“现在趁她还能看得见的时候,我想让她提前体验一下失明的生活,并训练她在黑暗中生活的技能。这样,不至于有一天她会为自己的眼睛突然失明了而悲伤过度或茫然不知所措。”“孩子知道这件事吗?”“还不知道。可我和她说了,在这个世界上,有比双目失明更为不幸的人,有的人耳聋了,有的人手或腿没了,但他们也活得很好。病魔是个不眨眼的家伙,每个人都应该做好挑战他的准备,所以万一某天不幸降临到你的身上,比如你失去一双明亮的眼睛,你也要有足够的勇气去生活,并从现在起就训练做好挑战生活的准备。”“你确信这种游戏能增强她以后生活的勇气?”“是的。她说她比别的孩子强,因为她蒙着眼睛也可以走回家,而别人家的孩子,还要依靠父母来接送。”
三年后,女孩失明了,她被送进了盲人学校,他们家依然欢声笑语。
对于女孩父亲的这个游戏,我被深深感动了。虽然这是一个简单的游戏,可我知道,对一个孩子来说,这个游戏有多重要。
(选自《北京晚报》)
父亲是用来百度的
余平
读书时父亲是我的偶像,我认为他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成年后父亲依然是我的偶像,在我眼里他学富五车、博古通今。
自从结婚后我就没和父亲住在一起了,我住在城南,父亲住在城北。不在父亲身边的日子,无论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父亲。“爸,我刚买的立柜一开门就有异味,那是不是甲醛的味道?怎么祛除异味?”“爸,我在同事家吃了啤酒鸭,味道可好了,您告诉我怎样做这道菜好吗?”“爸,这几天我嗓子好难受,咳嗽一声都疼,到医院看了也不见好,有没有治嗓子疼的偏方?”只要生活中遇到需要向人讨教的问题,我只要给父亲打一个电话,或者去看望父亲时当面问问,就能得到最佳答案。年过花甲的父亲像一部会说话的百科全书,他耐心细致地解答着我的问题,心中充满自信,眼里溢满柔情。
后来电脑上网普及了,我知道了百度,也体验到了百度的强大,它真是无所不知,我的手机很快也上了网,也能用上百度,我再遇到难题就不问父亲了,“百度一下”方便、快速,答案立刻就会出来。
一天我去拜访一位朋友,我发现朋友的小宝宝额头上长了湿疹,于是劝他赶紧给孩子治一下。“这病好治吗?”朋友问。“湿疹是婴幼儿的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的方法很多,不过具体什么方法我也不太清楚。”我如实对朋友说。“那我打电话问问我父亲,他什么都知道。”朋友说。“何必那么麻烦呢?你的电脑上网了,你百度一下,治疗方法不就出来了吗?”我笑着说。“冷冰冰的电脑给出的答案哪里有父亲给出的温馨?朋友是用来麻烦的,父亲是用来百度的。”朋友意味深长地说:“我生活中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总是习惯性地去问问身处晚年的父亲,他也就有了成就感,父亲回答问题时心中是快乐的,因为他认为在我们子女眼里,他没有老糊涂,他依然是无所不晓、让人敬佩的万事通啊!”
朋友的话让我感触颇深,自从有了百度,我真的是再也没有向父亲请教了,我深深懊悔,不经意中忽略了父亲这部会说话的“百科全书”,会不会让父亲非常失落呢?父亲是用来百度的,我于是拿起电话,马上“百度一下”。
陶朱公范蠡住在陶,生了小儿子。小儿子长大以后,陶朱公的次子杀人,被囚禁在楚国,陶朱公说:“杀人者死,这是天经地义的。然而我听说‘富家子不应在大庭广众之间被处决’。”于是准备千两黄金,要派小儿子前往探视。长子一再请求前往,陶朱公不肯,长子认为父亲不派长子而派小弟,分明是认为自己不肖,想。母亲大力说项,陶朱公不得已,派长男带信去找老朋友庄生,并告诉长子说:“到了以后,就把这一千两黄金送给庄生,随他处置,千万不要和他争执。”长男前往,照父亲的话做。庄生说:“你赶快离开,不要停留,即使令弟被放出来,也不要问他为什么。”长男假装离去,也不告诉庄生,而私下留在楚国一个贵人的家里。庄生很穷,但以廉洁正直被人尊重,楚王以下的人都以老师的礼数来敬事他,陶朱公送的金子,他无意接受,想在事成后归还以表诚信,而陶朱公的长男不了解庄生,以为他只是个平平常常的普通人而已。庄生利用机会入宫见楚王,说明某某星宿不利,若楚国能独自修德,则可以解除。楚王向来信任庄生,立刻派人封闭三钱之府(贮藏黄金、白银、赤铜三种货币的府库)。楚国贵人很惊奇地告诉陶朱公的长男说:“楚王将要大赦了。因为每次大赦一定封闭三钱 之府。”长男认为遇到大赦,弟弟本来就当出狱,则一千两黄金是白花的,于是又去见庄生。庄生惊讶地说:“你没有离开吗?”长男说:“是啊。我弟弟很幸运在今天碰上楚王大赦,所以来告辞。”庄生知道他的意思,便叫他自己进去拿黄金回去。长男这么做,使庄生感到非常不舒服,就入宫见楚王说:“大王想修德除灾,但外头老百姓传言陶的富人朱公子杀人,囚禁在楚国,他的家人拿了很多钱来贿赂大王左右的人,所以大王这次大赦,并非真正怜恤楚国的民众,只是为了开释朱公子而已。”楚王很生气,立即下令杀朱公子,第二天才下大赦令。于是陶朱公的长男最后只有运弟弟的尸体回家,他的母亲及乡人都很哀伤,陶朱公却笑着说:“我本来就知道他一定会害死自己的弟弟。他并不是不爱弟弟,只是从小和我在一起,见惯了生活的艰苦,所以特别重视身外之财;至于小弟,生下来就见到我富贵,过惯富裕的生活,哪里知道钱财是怎么来的。我派小儿子去,只因为他能丢得开财物,而长男做不到,最后害死弟弟,是很正常的,一点不值得奇怪,我本来就等 着他带着丧事回来。”
他常年在外面拍电影,有时在本地,有时在外国,有时则是在飞机上度过。有一天,他因病在家里躺了一天,傍晚的时候,妻子高兴地拿着一个大花瓶走到他面前,对他说:“我要给你颁发奖杯!”他问为什么,妻子神秘地一笑,说:“因为你今天全天都没有出门!”
可想而知,这是一个忙碌到什么程度的人;可想而知,他的儿子跟他见面的机会能有多少。但是,那时儿子毕竟还是个孩子,有着和其他孩子一样的虚荣心。一天,他的助手向他转达了儿子的一个愿望:希望有一天,父亲能亲自开车去接他放学。
这天,风尘仆仆地下了飞机以后,他看看手表,还没到放学的时候,于是开着车直奔学校,连脸都没来得及洗一下。他想给儿子一个惊喜。他打电话告诉孩子的司机:“今天你在家里歇着吧,我现在正在学校门口等着接孩子呢!”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放学铃声响了。他热切地打量着从门口走出的每一个学生。但直到所有的人都走光了,他也没有见到孩子的身影。终于,司机给他打来电话:“先生,你的儿子正在学校门口等你呢,怎么你还没有到?”他说:“我也在学校门口。”司机问:“你在哪个学校门口?”他说出某某小学的名字。司机说:“先生,你的孩子已经读中学了!”
等他赶到那所中学的时候,孩子已经要步行回家了。他把儿子叫上车,儿子好半天都没有理睬他。他默默地开着车,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快到家的时候,儿子带着哭腔说:“爸爸,我的同学都走光了!你来接我还有什么用!”
他叫成龙,一个出色的电影人,一个能为儿子提供优裕物质生活的人。而他的儿子是个普通的儿子,一个只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父亲来接自己放学的儿子……
李安凭借《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再次获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导演奖,引起了极大地关注。
李安的父亲李升曾担任台南一中校长,虽然当年并不赞成他走电影这条路,李安与父亲的观念虽不同,却总是相互支持,应该是李安能走出自己的路的最大动力。
李安是在校长宿舍长大,他曾表示,父亲并不赞成他拍电影,但嘴巴上不赞成、仍默默以行动支持;李升是教育家,非常重视学生的品性操守,重于课业表现,例如雇用许多工友清扫整理校园,他认为“好的环境对孩子有潜移默化的功能”。
早年南一中大都聘任名校出身的老师,李升却不迷信名校,聘任老师时会亲自去听课,确定老师上课内容才聘,这可看出李升办教育的新思维。
李安在校时,课业成绩中等,品性操守相当好,有老师私下称赞李安是“小圣人”,但李升有一次对老师抱怨,“李安背着我叫我‘老头子’”,似乎对年轻人的新式作风无法接受。
退休老师回忆,李安考大学时两度落榜,后来考上当时的艺专,大家不敢在李升面前问考试状况,因为李升脸色不好看。
李安专科毕业后前往美国学电影,老师们都看出李升的改变,某次学校老师开会讨论学生上课时的坐姿,认为学生坐没坐相,应该处罚,原以为在场的李升会支持,没想到他突然说“美国纽约大学电影学院里的学生还躺着上课呢!”认为姿势不是最重要的,有没有专心上课才重要,结果讨论不了了之。
退休老师表示,李升虽出生于旧时代的书香世家,办教育的观念会不断随着时代进步,对自己的孩子也一样,李安走了一条多数父母都不会赞同的路,但李升一路支持,随时代改变对孩子的态度,应该是李安能够功成名就的重要原因。
【
主持人语】
《聆听父亲》是世纪文景集团隆重推出的一本关于成长记忆的小说,这是一部在时代变迁中触摸生命血脉的故事,作者在追忆中不断讲述家族故事,溯源中国文化,表达了忧郁而深沉的乡愁情结。
【作者简介】
张大春,1957年生,山东人,台湾辅仁大学中国文学硕士,现任电台主持人。著有《认得几个字》《四喜忧围》《大说谎家》等作品。曾获联合报小说奖、时报文学奖、吴三连文艺奖等。
【内容简介】
一九九七年二月六日除夕夜,大春的父亲意外摔倒,从此再没站起。当时父亲对他说:“我大概是要死了。可也想不起要跟你交代什么,你说糟糕不糟糕?”这句话深深触动了作者,于是,从小听父亲讲述家族故事、溯源中国文化历史的大春,在父亲生命进入末期、自己的孩子又即将出生的时刻,调动起生命的全部积蓄,抢救出一段久远的家族记忆……
【精彩选读】
梦中见
张大春
梦中有些什么?我母亲从来不说。她自称是个不做梦的人。就算做了,一睁眼就没了影儿。我从小喜欢同她说说我的梦,同她说梦不会挨嘲弄,她总是说:“你脑子里藏的都是些什么?一抖露一大套。俺不行,俺省心。”
我父亲的梦总是简略得像是签到簿上书写潦草的姓名,聊备一格而已:“昨儿又梦见回老家了。”对于梦境中会出现的诸般细节,我父亲时常不经意地透着些轻鄙之意。有时他会说:“我看你睡着了精神倒比醒着好。”有时会说:“这个梦别跟人说,留着拍电视剧。”
从父亲瘫痪之后,这老人却开始住到我的梦里来——从无例外地,每一次在梦中,他都会用一种近乎卖弄的方式,表演种种行走、跑步、跳舞、骑车的动作。置身那样的场景,真正无比欢快,我总在那样的时刻毫无抵抗之力地相信奇迹、相信灵药、相信神。即使在初醒来的片刻,犹自沉浸于一种有了信仰和依靠的幸福之感中。有一次我自觉这是在梦中,遂跟他说:“你已经不可能走了,不要骗我,我这是做着梦呢!”“你做着梦?我怎么可能到你梦里来骗你?”梦中的父亲说。
于是,我居然就轻易地相信了,立刻指着满地被撕碎、炸碎的春联和鞭炮残片说:“那我们去散个步吧。”梦中的父亲一步、一步跳着,是兔子舞或方块舞里都用得上的那种小垫步,用力践踏几下雨后残留的洼地,溅起水花,一直走在我的前面。
梦中的父亲也常是用力隐藏情感的人,和现实里的他没什么两样。他一直希望我是个活泼、开朗、正直而宽厚的人,但是他从来不寄望我是个能充分表达情感的人。我总不能忘记,学校里开始教授“抒情文”写作时,老师总是密加圈点,认为我表情达意“有散文诗的韵味”,但是这样的作文落在他眼里,况味大是不同。我在念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个自然科的王老师忽然不教了,据传是跟学校里其他的老师发生龃龉,愤而离职。我写了一篇长达五页的《念师恩》——当然是为情而造文的成分居多。父亲看了,指着其中一句“我倚着斑驳的栏杆,远望蔚蓝的天空,泪水……”道:“你倒是说说看,这‘蔚蓝’是怎么个蓝法儿?”我答不上来。他又说:“最近老是下雨,天很久不蓝了吧?”
另一个实例发生在不久之后,家里订阅的《国语日报》刊登出一篇某家长的投书,指某月某日该报刊登的一篇《悼亡父》所言不实,因为撰写此稿的学生正是这投书人的儿子,而投书人还活得好好的。我父亲把这篇投书指给我看了,笑着说:“咱们可先说下:我要是还没死,你可别给我来这个。”对付这情境,我自有办法。此后直到高中毕业,一向准备两本作文簿,凡是碰上老师出题写什么抒情文,我就另取一本写好交上去,这一本,我从来不拿回家让父亲过目。
有许多抒情式的触动、感受乃至于思考,我都是在阅读的世界里重新温习到的,那是别人的生命、别样的生活,一旦映照到我的人生之中,便不免会隐隐然发现:属于我自己的这个部分,早就被我锁在某个幽暗、隐秘的角落里,那是个失语的所在,是个噤声的所在,是个我竟然无能状述的所在——一旦重新整理出来,竟有扑鼻呛人的霉味。
【赏析】
真正感人的文字,总是笑中有泪,真正见功力的文字总是在朴实中阐明观点。
选文中,作者先是用对比的方式写母亲、自己和父亲对“梦”的不同态度,从而带出了三人的性格特征:母亲质朴,孩子活泼而爱幻想,父亲则严肃谨慎。但作者并不单单只是肤浅地写梦,接下来,他通过写父亲瘫痪之后“住到我的梦里来”的细节,来表达儿子对父亲深深的疼惜与爱护,因为,在梦中,瘫痪的父亲居然能跳出兔子舞的舞步,这是在说明儿子做梦也盼望病弱的父亲能够重获健康,像以前一样,手脚灵活,甚至能够灵活到像孩子一样欢蹦乱跳。
接下来,作者笔锋又一转,开始回忆儿时父亲对自己的教育。可能很多喜爱读书和写作的孩子都会有这样一个阶段,喜欢在写作文时使用大量华美的词藻,并小事化大地尽情抒发自己的情感。作者儿时也是如此,但他的父亲却并不赞成他这样为情造文。不谙世事的儿子初始时并不接受父亲的教导,他甚至会用两本作文的方式来应付父亲。但随着年龄渐渐增大之后,他发现“属于我自己的这个部分,早就被我锁在某个幽暗、隐秘的角落里”。
亲情的传承
闲潭影
读完《聆听父亲》之后,很喜爱作者张大春讲家史时娓娓道来、抽丝剥茧的风格。书中各种线索虽多,但读起来非常流畅,无不显示了作者高超的叙事能力。
这本书溢出种种复杂的情绪:温情、愧疚、向往、怀念、敬佩以及时代洪流里的无力感……可以说,在这本用散文的方式写成的小说里,体现了一个作家足够的诚意——无论是从技巧上还是从态度上。
读这本书,感觉作者仿佛是桌后的说书人,给诸位看官娓娓道来一个从山东流转到台湾的家族的变迁史。时代的洪流使每代人都不可避免地背上时代赋予的烙印——那由过去的时光一点点侵蚀风化出来的。在这种讲述中,作者也清晰地展示了自己的印记,这就是传承。
这个五代人经历构成的家族充满了传奇的人与事:高祖被骗、长者估衣、父亲的颠沛流离……或诡异或动人或沧桑,在时空交错的叙述中交融汇合,织成巨大复杂的网令读者痴迷。
这是一种奇特的阅读体验,置身事外与浸润其中似乎揉在了一起,在摇摆中实现着完美的平衡。在这平衡之中所能体会到的,远远大于能够言说的。不信?你也来读读。
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