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了半年多,万科股票今天(7月4日)复牌,毫无悬念的凌空一字马,一路跌停直到收市。看起来,明天也是这样。
但今天的高潮明显不是这个,而是:万科股权之争,最致命的三大命门,全部以公开的形式暴露了。注意,是公开的曝光。
华润和宝能是不是一致行动人?是否涉嫌操纵证券市场?
万科是否已经形成“内部人控制”?
宝能的资金违规不违规?
这几个命门,每一个如若坐实,对每一方的影响都将是致命的,致命到事件的后果更不可控。
先披露最新消息:
接近晚上9点,华润集团发出声明:
“今天,华润注意到网络媒体上有署名人士为万科最大自然股东刘元生的实名举报信。
本公司在此严正声明:举报信中提及的相关内容,,有关信息已向公众披露。
该举报信中的揣测、臆断以及造谣中伤,已构成对本公司声誉的负面影响。华润将对刘元生先生采取法律行动,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华润的声誉。”
这是针对今天下午媒体曝出的万科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的实名举报信而来的,、证监会、银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监局、香港联交所”发去举报信:
1、宝能系与华润到底有多少合作项目?双方到底有多少重大利益关联?双方在哪些事项上达成了一致行动的交易?
2、宝能与华润是何时在万科第一大股东地位问题上开始谈判交易?先后达成过哪些默契与协议?
3、双方对深铁重组联手出尔反尔,背后有何阴谋?
4、隐瞒双方达成第一大股东易主的秘密协议,是否已明白无误涉嫌内幕信息、内幕交易和市场操作?
5、多个迹象表明宝能用于收购来自不合规的银行资金,用于收购的主体故意规避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请问宝能是不是利用违法资金和不合规主体收购并控制上市公司?
简单说:扫地神僧在举报信里谈到了万科股权事件中最重要的两个命门:华润和宝能是否一致行动人,宝能资金是否违规。
这样的指控是非常严重的,而且还是实名举报。
扫地神僧刘元生从万科1988年股改就持股万科,28年只买不卖,至今总持股量已达1.34亿股,股比1.21%,市值从360万变成27亿,回报749倍。今天一个跌停,扫地僧不见了2.7亿。在上一次君安事件中,扫地僧也是坚决的支持王石。所以,考虑两者长期的“革命友谊”,这次刘元生的出手将会毫无疑问的被外界视作为王石“助拳”。
相应的,华润也做出了上述强硬的还击。
无巧不巧。
晚间,晚6点,华润集团官方微信号发一则名为《6.17万科重组预案是否获通过?法律专家论证会形成了最权威的法律意见书》。7月3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会同北大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邀请国内13位权威法学专家召开了“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
形成了四点法律意见:
1、独董张利平提出“回避表决”的理由不符合法律及《万科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6.17董事会决议实际上并未有效行程,。
2、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迄今为止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暂无证据表明华润公司与宝能公司应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3、股权分散且以创始人为管理核心的上市公司要避免产生内部人控制、忽视股东合理诉求与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守法律、章程及公司内部规定,董事(含独董)个体不宜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泄露公司秘密。
华润发布的这个法律意见书太值得推敲了。核心恰巧回应了刘元生指责的两大命门问题,并且反过来暗示万科已经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忽视股东利益的问题,这是第三个命门。
关键是看看这些专家,都是中国法学界的顶级专家,甚至还包括法学界泰斗江平,这些专家为之背书的法律意见书,。
但有两个问题需要指出来:
1、从公正性角度看,这份意见书不应该由华润来发布。
我想没有人会否认这份意见书的权威性,但是它更应该经过一个公共公开的法律讨论过程,然后由不涉利益的第三方机构来发布,更有公信力。比如就在之前7月1日,北大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也邀请了国内顶级的经济学家、法学家就万科股权问题展开讨论,媒体后来披露了包括周其仁、张维迎、汪丁丁等经济学家的全文实录。在这个里面,外界看到的是讨论过程,看到的是每位顶级专家的观点与论证,而不单单是一个定性。但在这份意见书里,我们看不到这些顶级法学家的完整观点和论证过程,倒是更像组织方提供好材料供专家们了解事情原委,然后请他们签字似的。
事件真相如何,媒体只需要当面向这些权威专家们求证即可知晓。小编个人表示怀疑:在这个无比敏感的时刻,在这些对公司影响无比重大的问题上,这13位顶级专家的观点竟是如此出奇的一致,一点分歧都没有,不合常理。
不出小编所料,刚刚看到有朋友转过来的朋友圈:
中国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指出这份材料违背了他的意见,“基本内容超过了我的看法”。更是暗示出:这个会议的主角是这个律师事务所,而不是一场公共的讨论。小编怀疑,明天会有更多的法学家表达不同意见,太反常识了。
2、四个法律意见书,第一、二两个法律意见是在进行事实认定。
第三、四个,则是在讲大道理了,如果不结合目前万科股权大战的现实语境,你根本不明白这两点法律意见是在暗示。说“股权分散且以创始人为管理核心的上市公司要避免产生内部人控制”,这句话不是明显在说王石领导下的万科嘛。说“上市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个体不宜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注意那个“(含独立董事)”的强调语,这句话不是明显在提点陆续放猛料的万科独董华生嘛。
但小编认为,以这13位国内法学家如此权威的地位,可以对事实进行讨论,可以认定张利平的回避不合规,可以判定华润和宝能不构成一致行动人,这些作为专家意见都没问题。但不应该在这样暗含指向的法律意见上背书,因为任何上市公司都要避免内部人控制,任何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都不能擅自泄露公司秘密,为何要特地点明“股权分散且以创始人为管理核心”以及“含独立董事”呢?
另外,还有一点,组织者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目前也深陷官司传闻,上个月传闻称该事务所怀疑违规被证监会拒收材料,早在2014年,也被证监会处罚过。
所以,我看不太懂华润以这样的形式发声明,意义何在,只是为了施加舆论压力,释放影响力?其实,既然国内最顶级的法学者都这么认定了,那就赶紧起诉呗,,直接把深铁拒之门外。
但有一点可以确信,华润继续发声明,实则在强调:,但对万科的公司治理依然坚持认为有大瑕疵。
这是今天全部的剧情,本来在上周五,华润和宝能先后发出的公告,被外界解读为各方都在释放善意,股权大战又重新回到了谈判桌前,不意又来一个神转折,撕得更加凶猛了。
如果没有意外,下面的重点就是:宝能系公开声明自己的资金合法合规。以及会有人针对万科的资管计划是否涉嫌内幕交易更加猛烈的公开质疑。
这三大问题,都是随着万科股权大战一步一步暴露出来的,都是最核心最重要的命门问题,无论是谁被坐实犯了一条,那么就将毫无疑问的出局。
但谁也无法定论,光靠猜猜猜没有用,最后还是得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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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并购之父,恒大董事长首席并购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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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融汇资本投资董事、CFA
历任农银国际执行董事、信达资产投资总监。
曾投资花园生物、奇虎360、妙医佳等企业。专注于健康与文化产业投资。
协信集团董事长助理,基金总经理。
历任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纽交所上市公司:XIN)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中远集团/中国远洋证券事务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国际公关主管等职务。主导建立佛罗伦资产管理公司,深度参与中远收购美国长滩港废弃海军码头项目等10个境内外并购项目小组工作,以及中国远洋A股、H股上市以及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等4个大型境内外融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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