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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网约车合法地位获明确  将与出租车公平竞争

  • 2019-04-06 18:41:38

  • 汽车人都应该关注


    今天(7月28日)下午3点,。针对备受关注的私家车参与网约车运营,新规明确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新规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而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发布会现场


    按照《指导意见》以及《暂行办法》, 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正式获批。未来,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报记者将新规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对比后发现,新规基本扫除了私家车参与网约车运营的障碍。


    平台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许可程序上,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对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 如此,既能满足网约车本地化服务的要求,也可适应互联网跨区域服务的特点。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车辆不再按出租车定性


    《办法》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对网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的要求,而是表示要按地方标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发放《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同时车辆不再按8年期限强制报废,而是规定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具体规定。


    明确网约车平台地位


    根据新政方案,网约车平台公司不仅仅提供信息撮合匹配服务,还直接组织车辆运营、分配工作任务、确定服务价格、制定服务标准、决定收益分配、实施驾驶员管理和服务评价等,是客运服务承运人,需要承担承运人责任,保障司乘各方的合法权益。


    车辆可接入多个平台


    考虑到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影响一些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运营,方案明确, 平台公司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 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明确车辆和驾驶员要求


    文件指出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记录等条件。网约车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巡游车启动制度改革


    巡游车,即出租车,新规明确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新增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政府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新规还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拓展服务功能,加强品牌建设,主动转型升级。

    综合来看,


    新规降低了私家车参与网约车运营的门槛,但同时也守住了政府管理部门的底线: 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乘客的安全。 由于网约车取得合法身份,也将告别与出租车水火不容的对立状态,双方将在市场上展开公平竞争。

    此外,新规鼓励拼车出行,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合乘服务提供者及合乘者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对于新规,几大出行平台纷纷对此表示欢迎。滴滴出行表示:“我们相信,这将开创我国网约车发展的全新局面。”嘀嗒拼车表示:“对共享经济理念下互助出行的广阔未来充满期待。”中国优步表示:“标志着网约车行业正式踏入了规范健康发展的新征程。”神州专车表示:“继续坚持‘专业车辆、专业司机’的B2C模式。”易到表示:“《管理办法》无疑是一座里程碑,在为所有创业者指明方向的同时,也为从业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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